在今年上海核定征收暂停后,很多企业都在担心会不会全面取消核定征收政策,而且近几年我国也一直在深化税务改革。但是从现实来看,核定征收政策就算要取消也不是近几年能够实现的事情。
核定征收政策较开始出现的原因就是为了能够让一些账目混乱或者没有独立建账能力的企业合理纳。如果核定征收政策取消了,这些企业没有一个纳税标准,那么应该怎么纳税呢?如果取消核定征收,那么较起码是需要一个补充政策来取代一直以来实行的核定征收政策,使得难以查账的企业合理纳。
而企业的负压力主要来源有两个方面,一种是公司因为自行业问题,属于*低成本行业,多数成本属于员工高工资,不能作为进项抵扣,导致公司所得税压力增大,另外一种情况就是公司有长期和个人合作的业务,个人没办法给公司开具发,导致公司缺少成本票,税收压力增大。
想要解决以上两种税收压力,可以利用到的优惠政策同样有两种:
1. 注册个人独资企业,对业务进行分流,享受核定征收
河南目前依然是可以进行核定征收的,公司可以在河南税收园区成立小规模个人独资企业,对一些真实难以取得进项的业务进行分包,比如推广服务、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咨询服务、居间服务等等。个人独资企业按照服务行业10%利率率进行核定后,再对应五级累进制相应税率缴纳个人经营所得税。100万-500万开额在0.5%-2.19%,增值小规模纳人1%,附加税0.06%,综合税率4%以内。
以个人独资企业开400万为例,看看需要缴纳的税金有多少:
增值:400万/1.01*1%=3.96(万元)
个人经营所得税:400万/1.01*10%*30%-4.05=7.83(万元)
附加税:3.96*6%=0.24(万元)
税金合计:3.96+7.83+0.24=12.03(万元)
综合税负:12.03/400=3%
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个人经营所得,没有企业所得。并且在完税后,账户中的资金是可以自由支配的,提现不需要额外缴纳分红税或者个人所得税,也不会与个人的工资薪金叠加纳税。
2. 自然人委托代征,低率代开
公司和个人发生业务,个人没办法提供发的情况,个人可以去务局代开发,常规情况下,个人去务代开是划入劳务报酬所得,按照20%缴纳税金,对于个人来说税负压力太大,那么公司可以要求个人通过委托代征的模式进行代开,办理临时税务登记,划入经营所得计算金,按照增值1%、附加税0.06%,个税0.5%,以综合率开具出来,给公司列支成本,不需要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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