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大部分咨询设计行业多以自由人(部分也是挂名内部合伙人形式)的角色出现,部分单位之间的合作只是的方式合作。 目前我国的税制设计,因为历史以及其他等原因,没有太多考虑自由职业者的利益。设计和咨询行业的收入人群,或者设计与咨询企业,都可以在税收园区配套个人独资企业,以减轻企业和个人所得税问题。 举个例子: 上海某设计事务所洛先生每月平均工资收入5万元,年薪60万(不考虑社保和公积金)。如果按正常的法律法规,那么他的个税是: 每月应缴纳个人所得税=(50000-5000)*30%-4410=9090元, 全年应交个人所得税=9090*12=109080元 洛先生实际拿到的手的实际收入=600000-109080=490920元 这样的话,洛老师实际每年都要缴纳11万左右的个税,那么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呢? 这就是今天要讲的个人独资企业,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朋友只要是冲着核定征收政策去的,全国各地现在有很多地方在实行总部经济招商的模式,为了吸引外省企业在当地入驻(不需要实体入驻),给在当地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实行核定征收,按照业务量的10%直接核定。 若是洛先生在总部税收园区成立一个设计工作室,把原来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转变为合作关系, 用工作室和原公司签订合同,那么需要缴纳税金: 增值税:600000/1.03*3%=17475.73元 附加税:17475.73*6%=1048.54元 个人生产经营所得税:600000/1.03*10%*10%-1500=4325.24元 加上个人独资企业税收奖励返还政策,奖励给企业增值税的10%,17475.73*10%=1747.57元。 那么洛先生最后到手的实际收入是600000-17475.73-1048.54-4325.24+1747.57=587889806元,且洛先生的工作室还可以给原公司3%的增值税**票据。 自合理合法的基础上,利用税收政策减少税收压力,提高个人生活品质,为啥不去享受呢? 而且个人独资企业不仅仅适合像洛先生这样的高收入的群体,同样也适用于*的企业配套。收入和利润越高,节税的金额就越大,但是个人独资企业也有限制,一家个人独资企业一年能解决的业务量在500万以内,对于一般的公司来说完全够用了,利润很大的企业可以选择成立多个,分包不同的业务范围来解决。 举个例子一家软件开发公司,有500万的进项缺口需要解决,在山东、河南、上海等其中一个园区选择注册一个软件研发工作室的个人独资企业,为公司提供服务类型的进项,500万在园区工作室上按照核定征收纳税,需要缴纳的税金: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在缴纳25.94的税金后就可以提入工作室的法人私人账户,同时还可以为软件开发公司开具3%的增值税的**票据。 所以不管是从创业者或者高收入人群降低税负压力,还是从大企业的节税角度来看,个人独资企业都有很大节税优势。 2020年国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减按1%征收政策也要合理利用起来,年底有利润空缺需要解决的可以开始着手准备了,兵马未动,节税**!有需要的解决税收问题的朋友可以交流一下。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