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税纳税是每个公民的义务,但是通过合理合法的渠道减少税收压力,减少个人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也是需要有所考虑的。 下面先说一下个人如何合理的减少个人所得税的压力例子 1、个人单独收取大量收入 某高校教师在企业做项目后,在项目完成后得到30000元的劳动奖励。如果他一次交纳税款,应税收入: 300000/30000×20%/24000 应付税款: 24000×20%×(1+0.5)-2000×5200元 如果企业在两个月内谈判并支付两次,一次应纳税额为(15000-15000×20%)×20%≤2400元,总税额为4800元。与这两笔税款相比,可节省400元。 2、高工资月被划分几个月的低收入 比如一家公司的推销员,平时的工资一般是5000元,6月份是营业旺季佣金收入高,工资收入总额是30000元,如果将部分工资分摊到6个月,12000元/月,最后一个月10000元,这样总纳税额为6470元;如果正常税金为30000元,交纳5620元,再加上今后5个月每月总计1725元人民币,总计7345元,这样就能缴纳近1000元的税款。 3、个人一次性单笔大量收入 比如个人跟公司发生大笔的合作,但是个人没有成本,公司若是按照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之后拿到手的利润将会缩水很大一部分,这种情况可以个人到税税务局进行D征,按照2.54%的税率计算税金,给公司提供进项,有需要享受**低税率的朋友可以联系我。 4、劳动报酬工资 一家私营公司的所有者,聘请其他人经营自己的私营公司,在另一家公司工作,月薪约4000元。起初他没有与该公司签订任何合同,收入4000元作为劳动报酬的税额=(4000-800)×20%≤640元。但是,经过后来的协商,如果他与该公司建立了雇佣关系,4000元的工资收入将按工资收入=(4000-2000)×10%≤25元175元征收,而每月的税额将比**次减少465元。 5、公司缺少成本进项 有的公司类型很难获取进项成本,导致企业所得税压力增值大,比如一家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有500万的业务缺少进项,若是按照查账征收需要缴纳25%的企业所得税以及20%的分红税。这种情况可以在税收园区成立个人独资企业享受核定征收,咱来看看可以为企业减少多少税收压力。若是按照正常的查账征收: 企业所得税:500*25%=125万 分红:(500-125)*20%=75万 合计:200万 若是将业务分包到个人独资企业: 增值税:500/1.03*3%=14.56万 附加税:14.56*6%=0.87万 个人经营所得税:500/1.03*10%*30%-4.05=10.51万 个人独资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及股东分红 合计:10.51+0.87+14.56=25.94万 公司在缴纳25万左右的税金后就可以自由支配,这也是目前很多朋友都在运用的一种方式,以核定征收的方式入驻到税收园区,综合税率5%计算税金。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以及分红分税,出具税务核定通知。公众号《核定征收政策》。